141178万人!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权威发布!
FUTURE远见|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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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会上通报,全国人口共141178万人,与2010年的133972万人相比,增加了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57%下降0.04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全国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23339956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38768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为105.07。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
(一)人口总量。全国人口共14117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133972万人相比,增加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57%下降0.04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二)户别人口。全国共有家庭户4941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9281万人;集体户2853万户,集体户人口为1189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的3.10人减少0.48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我国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人口地区分布。东部地区人口占39.93%,中部地区占25.83%,西部地区占27.12%,东北地区占6.98%。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下降0.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上升0.2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1.20个百分点。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进一步集聚。
(四)性别构成。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与2010年基本持平,略有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3,较2010年下降6.8。我国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五)年龄构成。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占17.95%;15—59岁人口为89438万人,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1.35个百分点、下降6.79个百分点、上升5.44个百分点。我国少儿人口比重回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文盲率由4.08%下降为2.67%。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10年来我国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七)城乡人口。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落地,10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八)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94万人,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长69.73%。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九)民族人口。汉族人口为128631万人,占91.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8.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
地区人口情况
一、地区人口
31个省份中,人口超过1亿人的省份有2个,在5000万人至1亿人之间的省份有9个,在1000万人至5000万人之间的省份有17个,少于1000万人的省份有3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省份合计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为35.09%。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人口为563717119人,占39.93%;中部地区人口为364694362人,占25.83%;西部地区人口为382852295人,占27.12%;东北地区人口为98514948人,占6.98%。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国 |
1411778724 |
100.00 |
100.00 |
北 京 |
21893095 |
1.55 |
1.46 |
天 津 |
13866009 |
0.98 |
0.97 |
河 北 |
74610235 |
5.28 |
5.36 |
山 西 |
34915616 |
2.47 |
2.67 |
内蒙古 |
24049155 |
1.70 |
1.84 |
辽 宁 |
42591407 |
3.02 |
3.27 |
吉 林 |
24073453 |
1.71 |
2.05 |
黑龙江 |
31850088 |
2.26 |
2.86 |
上 海 |
24870895 |
1.76 |
1.72 |
江 苏 |
84748016 |
6.00 |
5.87 |
浙 江 |
64567588 |
4.57 |
4.06 |
安 徽 |
61027171 |
4.32 |
4.44 |
福 建 |
41540086 |
2.94 |
2.75 |
江 西 |
45188635 |
3.20 |
3.33 |
山 东 |
101527453 |
7.19 |
7.15 |
河 南 |
99365519 |
7.04 |
7.02 |
湖 北 |
57752557 |
4.09 |
4.27 |
湖 南 |
66444864 |
4.71 |
4.90 |
广 东 |
126012510 |
8.93 |
7.79 |
广 西 |
50126804 |
3.55 |
3.44 |
海 南 |
10081232 |
0.71 |
0.65 |
重 庆 |
32054159 |
2.27 |
2.15 |
四 川 |
83674866 |
5.93 |
6.00 |
贵 州 |
38562148 |
2.73 |
2.59 |
云 南 |
47209277 |
3.34 |
3.43 |
西 藏 |
3648100 |
0.26 |
0.22 |
陕 西 |
39528999 |
2.80 |
2.79 |
甘 肃 |
25019831 |
1.77 |
1.91 |
青 海 |
5923957 |
0.42 |
0.42 |
宁 夏 |
7202654 |
0.51 |
0.47 |
新 疆 |
25852345 |
1.83 |
1.63 |
现役军人 |
2000000 |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31个省份中,有25个省份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省份依次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分别增加21709378人、10140697人、6088113人、5734388人、5341952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0.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0.2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1.20个百分点。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一、全国人口性别构成
全国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23339956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38768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持平。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31个省份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省份有2个,在100至105之间的省份有17个,在105至110之间的省份有9个,在110以上的省份有3个。
地区 |
比重 |
性别比 |
|
男 |
女 |
||
全 国 |
51.24 |
48.76 |
105.07 |
北 京 |
51.14 |
48.86 |
104.65 |
天 津 |
51.53 |
48.47 |
106.31 |
河 北 |
50.50 |
49.50 |
102.02 |
山 西 |
50.99 |
49.01 |
104.06 |
内蒙古 |
51.04 |
48.96 |
104.26 |
辽 宁 |
49.92 |
50.08 |
99.70 |
吉 林 |
49.92 |
50.08 |
99.69 |
黑龙江 |
50.09 |
49.91 |
100.35 |
上 海 |
51.77 |
48.23 |
107.33 |
江 苏 |
50.78 |
49.22 |
103.15 |
浙 江 |
52.16 |
47.84 |
109.04 |
安 徽 |
50.97 |
49.03 |
103.94 |
福 建 |
51.68 |
48.32 |
106.94 |
江 西 |
51.60 |
48.40 |
106.62 |
山 东 |
50.66 |
49.34 |
102.67 |
河 南 |
50.15 |
49.85 |
100.60 |
湖 北 |
51.42 |
48.58 |
105.83 |
湖 南 |
51.16 |
48.84 |
104.77 |
广 东 |
53.07 |
46.93 |
113.08 |
广 西 |
51.70 |
48.30 |
107.04 |
海 南 |
53.02 |
46.98 |
112.86 |
重 庆 |
50.55 |
49.45 |
102.21 |
四 川 |
50.54 |
49.46 |
102.19 |
贵 州 |
51.10 |
48.90 |
104.50 |
云 南 |
51.73 |
48.27 |
107.16 |
西 藏 |
52.45 |
47.55 |
110.32 |
陕 西 |
51.17 |
48.83 |
104.79 |
甘 肃 |
50.76 |
49.24 |
103.10 |
青 海 |
51.21 |
48.79 |
104.97 |
宁 夏 |
50.94 |
49.06 |
103.83 |
新 疆 |
51.66 |
48.34 |
106.85 |
单位:%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一、全国人口年龄构成
全国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53383938人,占17.95%;15—59岁人口为894376020人,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18766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35280人,占13.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3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31个省份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省份有13个,在60%—65%之间的省份有15个,在60%以下的省份有3个。
除西藏外,其他30个省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2个省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国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076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30052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71634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965882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032人上升为1508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788人下降为3450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779人下降为24767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国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
31个省份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省份有13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省份有14个,在9年以下的省份有4个。
三、文盲人口
全国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775020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906373人,文盲率[4]由4.08%下降为2.67%,下降1.41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人口
全国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1162人,占63.89%(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5.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87562人,占36.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15856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198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二、流动人口
全国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2506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945747人,流动人口为375816759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3715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5097960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31376431人,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76986324人,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加154390107人,增长69.73%。
接受普查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情况
一、人口数
居住在31个省份并接受普查登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371380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55732人、台湾地区居民157886人,外籍人员845697人,合计1430695人。
二、性别构成
上述人员中,男性736286人,女性694409人。
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男性为202296人,女性为169084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男性为29067人,女性为26665人。台湾地区居民,男性为102897人,女性为54989人。外籍人员,男性为402026人,女性为443671人。
三、居住时间
上述人员中,居住时间三个月以下的40659人;居住时间三个月至半年的56342人;居住时间半年至一年的166884人;居住时间一年至两年的248174人;居住时间两年至五年的 314954人;居住时间五年以上的603682人。
四、来内地(大陆)或来华目的
上述人员中,以商务为目的77008人;以就业为目的444336人;以学习为目的219761人;以定居为目的419517人;以探亲为目的74735人;其他目的195338人。
五、地区分布
上述人员按居住地分,人数排在前十位的省份是:广东418509人,云南379281人,上海163954人,福建106248人,北京62812人,江苏58201人,浙江46189人,广西26043人,山东21829人,辽宁20562人。居住在其他省份的127067人。
--综合自央视新闻&国家统计局